不可能有太多的比例?

該公關支持者應該考慮的另一個因素, 是什麼限制, 如果有的話, to put on the degree of proportionality supported. ; 作為一個警示, 讓我舉注定了魏瑪共和國的描述:

“;...; 魏瑪憲法有嚴重問題.

“使用的 過高比例選舉制度 was one such problem. ; 該系統, 為了避免票的浪費, 讓眾多的分裂政黨的崛起, many of which represented the extreme ends of the political spectrum. ; 這反過來又使得難以對任何一方建立和維持一個可行的議會多數席位.

“;這種宗派主義是1 在頻繁變化,政府的促成因素. ; Shirer列舉了一些存在 28 在政黨 1930 全國選舉; ; 奧托·弗里德里希引用 40 different groups in the Reichstag in 1933. ; 有沒有門檻,贏得代表在國會大廈, 因此也沒有反對極端主義政黨的快速崛起的保障.

“;有可能贏得一個席位,在室內用盡可能少的 0.4 percent of the vote. ; 在 1924 在那裡選舉[SIC] 巴伐利亞農民聯盟得到了公正 0.7% 投票, enough for three seats in the Reichstag.” — 魏瑪憲法, 弱點, 維基百科

所以,, 是的, there can indeed be too much proportionality. ; 有人說, 再發生, 多年來轉述多次, 這 “誰不知道歷史是注定要重蹈覆轍。” &放大器; mdash; 埃德蒙·伯克 (1729–1797)

這不是以任何方式暗示公關必然導致相同的困境作為遭此魏瑪共和國, 只是我們要 確保適當的界限 它, 如用於支持一些最低水平的要求, 說, 5%, 為了分配比例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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